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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开具服务指南(2)

发布日期:2015-11-16浏览次数:

四、如何判断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需要校验参保缴费证明真实性的用人单位或相关部门可以凭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上的专属验证码(十位)通过市人社网的参保缴费证明验证平台校验。参保缴费证明内容与网站显示一致的,表示该缴费证明为真实有效的。

  五、可以多次使用、打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吗?

  因采用网上验证方式,每次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可重复使用,复印件有效,所以无需多次打印。

  自助服务终端每月限打一次,网上每月可多次打印,再次打印后前次验证码自动失效。

  六、申请及使用参保缴费证明有何规定?

  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应当如实提供出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所需提供的有关资料,对已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参保证明不得擅自改动或者造假,不得将获得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用作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得违法向他人泄露。对伪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以上参保缴费证明从何时开始启用?

  自2013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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